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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8 09:21:53
新媒体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新媒体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我县范围内新媒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县委网信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媒体账号备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范围
全县所有尚未备案的网站、新媒体账号,具体包括:
1、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县各单位和社会团体开设的;
2、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开办的;
3、网站、新媒体账号名称包含县区名称(别称)或其他显著本地特征的;
4、账号注册人或机构属地在本县范围的;
5、2023年3月27日之前新建但未在县委网信办登记备案的网站、新媒体账号,已在县委网信办登记备案但相关登记事项发生变动的网站、新媒体账号等各类网络平台。
符合以上任何一条的均在此次备案登记范围内。
二、备案时间
2023年4月1日—5月31日,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本次集中备案登记结束后,新开设的各类网站、新媒体应在注册一个月内完成备案登记。如账号名称、主体等重大事项发生变更,应从变更之日起15日内重新进行备案登记。
三、备案资料
以单位、公司名义开设的新媒体账号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执照复印件;
2、运维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丹凤县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表》;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丹凤县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表》。
四、联系方式
中共丹凤县委网信办
地址:县委二楼信息股
五、注意事项
1、请各新媒体账号运营者高度重视此次备案登记工作,县委网信办将严格依据互联网及公众账号管理相关规定对已备案登记的各公众账号发布的内容进行监管,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传播秩序。
2、对延时不报、不履行备案手续的,或经督促仍不履行备案义务的,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将根据互联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或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附件:
1.丹凤县互联网站登记备案表
2.丹凤县新媒体登记备案表
中共丹凤县委网信办
2023年3月27日